深度解读|碳核查大变化!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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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来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关系着企业的切身利益;

宏观来看,核查规则的一致性、统一性也是全国碳市场正常运转的必要基础条件。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核算体系、摸清碳排放“家底”,更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开展碳达峰前景分析的基本要求。

3月29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对外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指南》(以下简称《核查指南》),相较2016年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核查指南》有较大的变化。

什么是碳核查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是指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 告指南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查证的过程。由于CO2对温室效应的贡献达60%以上,故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常被简称为碳核查。

碳排放管控单位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提交配额或者核证自愿减排量,所提交的配额数量及其可使用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与其上一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视为完成碳履约。因此,企业碳排放量数据与企业碳资产密切相关。

企业为什么要做碳核查

简单来说,企业实施碳核查的必要性如下:

碳排放核查结果是确定企业碳配额的重要依据,是企业每年完成履约的重要环节;

碳排放核查结果具有核证效力,是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依据,是参与全国碳交易的必要准备;

有助于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有效管理减少重点排放环节的排放;

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准确的评价,并进行综合管控,有利于企业的绿色发展,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形象。

《核查指南》着力解决的问题

相较于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核查指南》有哪些变化,着力要强调的要求有哪些呢?

核查主体中立性要求

明确责任主体:2016年的《核查参考指南》中,碳核查的主体为“”第三方核查机构”,但本次《核查指南》中,“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名称已不被提及,而是以“技术服务机构”来替代,《核查指南》明确碳核查的责任主体是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主管部门根据核查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一个或多个核查技术工作组开展工作,技术工作组的工作可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承担,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详尽的中立性要求:为了保证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核查指南》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适当的公正性保证措施,明确了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不能既是裁判,又上场踢球,并列举了技术服务机构不应开展的活动,这意味着原先部分地方将科研单位、碳资产管理公司及工程咨询公司等一些机构纳入其中,现在这些机构也将要面临业务取舍的问题。

技术服务机构不应开展的活动

- 向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碳排放配额计算、咨询或管理服务;

- 接受任何对核查活动的客观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资助、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或产品;

- 参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活动,或与从事碳咨询和交易的单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与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为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有关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监测、测量、 告和校准的咨询服务;

- 与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共享管理人员,或者在 3 年之内曾在 彼此机构内相互受聘过管理人员;

- 使用具有利益冲突的核查人员,如 3 年之内与被核查重点排放 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或为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过温室气体排放或碳交易的咨询服务等;

- 宣称或暗示如果使用指定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 告的核查将更为简单、容易等。

碳核查市场规范性问题

全国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市场初期,交易的主要品种为碳配额,而配额数据的产生高度依赖于企业碳排放数据,所以排放数据核查规则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十分必要,如果各行业、各省份的核算要求、方法、范围等规则不一,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将会给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带来困扰。同时,不同技术服务机构之间,同一技术服务机构内不同核查人员之间存在经验和责任心的差别,也将直接影响核查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如果有详尽的规范指导,将会对此问题有所改善。

所以,《核查指南》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 告的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程序和要点、核查复核以及信息公开等内容,按照核查安排、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 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八个步骤逐一明确细节,以指导各地区各行业标准统一地开展碳排放摸底和达峰前景分析。

数据质量要求问题

“碳核查”是“碳交易”中的关键环节,精准可靠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是碳交易的基础,因此准确测量、 告和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是重中之重,确保排放数据上 的准确性将是企业碳排放工作的重点之一。《核查指南》的出台,将有助于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整体 告结果的可信度,保障碳市场正常运转。

《核查指南》提出,投诉举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存在的问题、日常数据监测发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存在的异常情况等内容成为技术工作组的 件评审重点。

《核查指南》要求,对于未按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获取的活动数据、排放因子、生产数据,技术工作组应结合现场核查组的现场核查情况开具不符合项,要求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保守性原则测算数据,确保不会低估排放量或过量发放配额。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不遵守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相关要求,将会被“保守性估算”,这将导致最终核定的排放量可能高于企业实际排放,或配额量小于企业应得配额。

碳核查市场供求问题

当前除7个试点和四川、福建两个非试点的3000余家重点控排企业外,还有2225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水泥、钢铁、电解铝、航空等行业也即将纳入,这将为碳核查工作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要按时完成核查任务,对现有技术服务机构和核查员数量均是一个挑战。因此,《核查指南》明确,尽管责任主体在生态环境部门,但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重点在“组织核查工作的开展”,“技术工作组的工作可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承担,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图表:非全国碳交易市场重点控排企业数量

数据统计:远光能源互联

结语:全国碳交易新市场的启动,需要系列相关配套的机制、标准、法规来支撑和护航,试点区域的试行为全国市场的铺开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除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指南》外,在碳核查方面,市场还期待更多的配套法规出台,如关于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碳核查行业标准、统一核查和复查资金渠道、核查监管体系等,来保障碳核查独立性和公平性,进而保障碳减排的标准化和科学化。

附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指南》检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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