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人!电力设施保护十不干!我们一起来普法!

1月15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站发布《江苏省电力条例》,强调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条例》明确: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培育

多元化电力市场主体,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平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该《条例》将于5月1日实施。同时原《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废止。

电力设施保护十不干

一、风筝放飞不能干

(一)禁止在发电厂、变电站围墙外缘三百米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范围内,放飞风筝或者其他空中漂移物以及未采取固定措施敷设塑料薄膜、彩钢瓦等遮盖物;

二、围建、钓鱼不能干

(二)禁止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搭建临时设施;禁止围建、侵占电力设施,或者垂钓,组织、经营垂钓活动;

三、火力发电设施建筑周围游泳、划船不能干

(三)禁止在火力发电设施水工建筑物周围一百米的水域内游泳、划船,以及捕鱼、炸鱼等其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行为;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干

(四)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干

(五)禁止在电缆竖井、电缆沟道中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垃圾,擅自在电缆沟道中施放各类缆线;

六、排放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不能干

(六)禁止排放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等造成电力设施损害;

七、堆砌、填埋、取土不能干

(七)禁止堆砌、填埋、取土导致电力设施埋设深度改变,或者在架空电力线路下堆砌物体、抬高地面高程、增加建筑物(构筑物)高度导致安全距离不足;

八、损坏电力设施不能干

(八)禁止擅自打开或者损坏电力设施箱门、电缆盖板、井盖;

九、攀爬电力设施不能干

(九)禁止擅自攀爬电力设施,或者擅自在架空电力杆、塔等电力设施上搭挂各类缆线、广告牌等外挂装置;

十、封堵、拆卸电力生产设施不能干

(十)禁止以封堵、拆卸等方式破坏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道等设施;

作业安全十条禁令

一、严禁停电作业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二、严禁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三、严禁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器具、材料

四、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自己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五、严禁现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检修工作票、操作票和施工作业票

六、严禁现场无计划作业

七、严禁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八、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九、严禁专责监护人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十、严禁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行作业

生产作业现场十不干

国 灌南县供电公司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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