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企业动火作业前可燃气体分析合格标准<0.5%?

炼油化工行业生产、加工、储存的介质大都属于易燃易爆品,动火作业前必须将系统内的可燃气体置换干净(通常用氮气置换),那么到底需要将可燃气体含量置换到多少呢?

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有了这个要求,先去查下系统内介质的爆炸极限吧,根据爆炸极限再制定置换标准,如果想偷懒,可燃气体含量小于0.2%应该是通用的,但是处理到这个标准需要的置换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有些工况也很难达到这个标准。

另外还需要注意,规范中对采样做了要求,采样分析一定要有代表性,意思就是采样点要能反映出系统内的真实环境,对于大型设备、流程相对复杂的系统,一定要多点采样,多个采样点全部分析合格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实际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动火作业前分析合格,随着时间的延长、气温的升高,系统内的残存物挥发出可燃气体导致可燃气体含量随着作业的进行出现超标情况,规范对此也做了说明,特殊动火作业要随时对系统内可燃气体含量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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