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安全无小事,气瓶安全是大事。为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遏制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充装气瓶超期未检,餐饮区、防水卷材工地存在 废液化气气瓶等突出问题,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强化液化气气瓶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液化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局所联动开展液化气气瓶充装站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超期气瓶定期检验送检或 废情况、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统一三必须”(三统一”具体指:燃气企业统一服务电话;钢瓶统一印有企业标志和送气电话;供应站点统一落实数字化管理;“三必须”具体指:各燃气企业必须与各供应站点从业人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建立统一的供应站点管理相关制度)。
二是强化打造液化气瓶全过程标准化建设。充装站要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建设,健全视频监控体系,提升站容站貌,实现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年内要组织一次全员教育;一次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全周期的“体检式”大检查;一次应急演练;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管理;要做一次完整的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使燃气行业逐步从“应急维稳”向“常态创稳”转变、从“静态维稳”向“动态创稳”转变、从“突击式维稳”向“制度化创稳”转变,进而实现“主动创稳”的目标。
三是强化餐饮场所液化气气瓶的安全监管。依托鄂尔多斯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燃气用户用气信息摸底排查工作,查清建筑工地食堂,防水卷材工地等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力量对辖区所有瓶装用气餐饮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强化液化气瓶安全知识宣传。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和液化气销售门店是宣传的主体,督促企业要加强液化气气瓶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气瓶生产单位对气瓶生产日期的标识要醒目,易于识别;气瓶充装单位也要加贴充装标签,必须让消费者能一目了然辨识气瓶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和有效期。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主动向使用者进行宣传指导,对钢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提醒经营者定期更换软管,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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