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学习气体灭火系统这一章节的15个高频知识点。
1.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窒息、吸热冷却;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窒息、吸热冷却、化学抑制;
(3)惰性气体灭火系统(IG541):窒息。
2.气体灭火系统的分类:
(1)按结构特点分:无管 灭火系统(又叫预制灭火系统)、管 灭火系统;
(2)按应用方式分: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
(3)按加压方式分:自压式、内储压式、外储压式。
3.在组合分配系统中的选择阀,可采用电动、气动或机械操作方式,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的选择阀,其公称直径应与该防护区灭火系统的主管道公称直径相等。
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选择阀的工作压力: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2MPa,低压系统不应小于2.5MPa;
(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采用灭火剂自身作为启动气源打开的选择阀,可不受此限制。
注:低泄高封阀安装在系统的启动管路上,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进口压力达到设定压力时关闭,用于排除由于气源泄漏而积聚在启动管路内的气体。
5.适用范围(常考知识点,必须记住)
(1)气体灭火系统:
1)适用于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不适用于硝化纤维、硝酸铵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适用于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不适用于硝化纤维、硝酸铵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6.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设置要求
(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
(4)二氧化碳的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min。当扑救固体深位火灾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7min,并应在前2min内使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0%。
7.局部应用系统设计要求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
(2)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3)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8.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9.存储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 警信号并及时补充。
10.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11.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12.管 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13.安装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14.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15.防护区的划分: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 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其容积不宜大于3600m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其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另有: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中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装配式工程师(高级) 智慧消防工程师(高级)
【人社部】 BIM工程师(高级) 【人社部】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空作业等专业)
【质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焊工等专业)
【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电工、起重机司机、司索信号工等专业)
【中建协】八大员、监理工程师、安全巡视、安全监管等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注监助手必备证)
【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安评、人资、电工、焊工保育员等数十个专业。)
【建设厅】技工证(建筑电工、焊工、起重作业等专业)
【中国建机】操作资格证(起重机、推土机等百个专业)
【985】学历提升(高起专、专升本,985优质北京学校)
【教育部】 中央电教馆(幼儿园长、幼儿教师等专业)
【全国城建】物业经理、物业项目经理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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