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早上6:30左右,长沙县星沙街道一早餐店发生火灾并引发燃爆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
6月1日下午,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 “长沙消防”发布消息,该事故中的死者,系年仅22岁的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星沙站消防员龙耀瑾。此外,据媒体 道,13名伤者主要为消防员,他们有的身负重伤或轻伤,部分消防员已出院。
为死者默哀,为伤者祈福!
6月1日晚间,有媒体 道事故原因系液化石油气罐泄漏导致空间丙烷浓度过高引发爆炸。
6月2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在灭火战斗中牺牲的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消防救援站消防员龙耀瑾同志为烈士。
6月2日,长沙县公安局发布通 ,已对该起事故立案侦查。周某(长沙中帆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某(涉事早餐店店长)、邹某兰(涉事早餐店股东)在该起燃爆事故中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已对上述3人予以刑事拘留。
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
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在《刑法》第136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液化石油气具备爆炸性、易燃性特点,按照长沙县公安局的通 ,早餐店和供气单位可能都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但具体违反了哪些规定,存在哪些涉嫌犯罪的行为,还需要结合事故调查 告分析。
今天我们还是想再次强调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由于餐饮场所量多面广,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
例如,2021年10月2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5起燃气典型案例,就有2起是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分别是: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野鱼馆“7·21”燃气爆燃较大事故:2017年7月21日8时32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桐庐野鱼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4人受伤。
该事故发生原因是,餐馆内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处于开启状态,橡胶软管老化且连接不牢固致软管脱落,气体持续泄漏,达到爆炸极限后遇冰箱压缩机启动时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爆炸,爆炸导致现场醇基燃料及其他可燃物质发生剧烈燃烧引发临近的另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受高温烘烤而超压爆裂,发生第二次爆炸。
江苏省无锡市鹅湖镇双乐小吃店“10·13”液化石油气爆炸较大事故:2019年10月13日11时6分许,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双乐小吃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
该事故发生原因是,小吃店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中压调压阀,导致出口压力过大,加之软管与集气包连接的卡箍缺失,造成软管与集气包连接接头脱落,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积聚,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电冰箱压缩机启动时产生的电火花而引发爆炸。
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也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还专门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其实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 件专门就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问题作出要求。
例如,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
该通知提到,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
2012年11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并引发大火,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其中17人重伤)。
2012年3月6日,辽宁省盘锦市一烧烤店因钢瓶非法倒气严重超装,导致瓶体爆破引发爆炸,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
2011年11月14日,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一肉夹馍店因阀门操作不当,导致钢瓶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伤。
看到这里,你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感受:悲剧在不断重演!
该通知也剖析了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是部分餐饮企业对液化石油气进货渠道把控不严,从无燃气经营资质的气贩手中购置液化石油气,使得超期、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混入餐饮场所;
五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餐饮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对于这些教训,如果“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则“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的悲剧也仍将不断上演。
对此,我们希望能通过合规的角度对提升燃气安全水平做一点贡献。
这个月是安全生产月,我们计划开展几期燃气安全相关的沙龙,通过在线沙龙的方式和大家做个交流。
此外,《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专门就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气环境整治提出行动计划,大家可以关注该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
《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关于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气环境整治的具体工作包括: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本地政府明确的职责分工,推动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
燃气企业应结合入户安检提醒用气餐饮场所及时整改,至下一个入户安检期限后,发现仍未完成燃气泄漏 警装置安装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暂停供气直至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二是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
三是督促餐饮经营等单位承诺不使用“黑气”,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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