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速度快、保护对象无污损等优点。气体灭火系统是根据灭火介质而命名的,目前比较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等几种。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 版) GB50193-93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一)按使用的灭火剂分类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高压系统:常温储存,管 起点计算压力(绝对压力压):5.17MPa
低压系统:低温储存 -20℃~ -18℃,管 起点计算压力(绝对压力压)2.07 Mpa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3.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二)按系统的结构特点分类
1.无管 灭火系统
(1)概念:无管 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又称预制灭火系统。
(2)分类:该系统又分为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和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两种类型
(3)适用:其适应于较小的、无特殊要求的防护区。
2.管 灭火系统
管 系统又可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同时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设计用量是按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来确定的
实现方式:组合中某个防护区需要灭火,则通过选择阀、容器阀等控制,定向释放灭火剂。优点:储存容器数和灭火剂用量可以大幅度减少,有较高应用价值。
单元独立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三)按应用方式分类
1.全淹没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气体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气体,在保护对象周围形成局部高浓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
(四)按加压方式分类
1.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指灭火剂无需加压而是依靠自身饱和蒸气压力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2.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指灭火剂在瓶组内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储存,系统动作时灭火剂靠瓶组内的充压气体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3.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指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的灭火系统。
一、系统的组成
1.灭火剂储存装置
储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
2.启动分配装置
启动气瓶、启动装置、选择阀
3.输送释放装置
管道、喷头
4.监控装置
探测器、控制盘、压力开关
《火灾自动 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4.4.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气体灭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6.02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二、系统控制方式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自动、手动、机械应急和紧急启动/停止四种控制方式
(一)自动控制方式
(二)手动启动方式
(三)应急机械启动工作方式
(四)紧急启动/停止工作方式
管 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一)自动控制方式
灭火控制器配有感烟火灾探测器和定温式感温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上有控制方式选择锁,当将其置于“自动”位置时,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当只有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即发出火警声光信号,通知有异常情况发生,而不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如确需启动灭火装置灭火时,可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当两种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发出火灾声、光信号,通知有火灾发生,有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风机、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后,即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阀,启动气体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如在 警过程中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装置,可按下保护区外的或控制操作面板上的“紧急停止按扭”,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二)手动控制
将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锁置于“手动”位置时,灭火控制器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 警信号,而不启动灭火装置,需经人员观察,确认火灾已发生时,可按下保护区外或控制器操作面板上的“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按下任何紧急启动按钮,都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同时控制器立即进入灭火 警状态。
(三)机械应急操作
用于控制器失效时,当值守人员判断为火灾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在确定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按以下步骤实施应急机械启动:
1.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
2.打开对应保护区选择阀;
3.成组或逐个打开对应保护区储瓶组上的容器阀,即刻实施灭火。
(四)紧急启动/停止工作方式
用于紧急状态(控制器未失效)。
情况一,当值守人员发现火情而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未发出声光 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在确定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立即实施灭火操作;
情况二,当气体灭火控制器发出声光 警信号时并正处于延时阶段时,如发现为无 火警时可立即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将停止实施灭火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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