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消控室要求

【009】“可燃气体”探测 警系统∈自 系统的独立子系统∈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由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将 警信号传输到→消控室的图形显示装置or集中火灾 警控制器,显示与火灾 警信息有区别(此为预警信号)

(1)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

1)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 警控制器”的探测回路,当可燃气体 警信号需接入“自 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接入。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接入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但其 警信号应接入消控室

2)探测气体ρ<空气ρ≈1.29可燃气体探测器设在被保护空间顶部,>下部,相对密度≈1中间/顶部—煤气/LNG<1、LPG>1

3)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可采用壁挂式or吸顶式;线型可燃气体~保护区域长度宜≤60m,其发射器和接收器窗口应避免日光直射

(2)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设置

1)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发出 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火灾声光警 器,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 警要求时,应由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2)设消控室时,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可设在保护区域附近,无消控室时,则应设在有人值班场所

3)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应符合火灾 警控制器安装要求(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靠近门轴侧面距墙应≥0.5m,正面操作距离应≥1.2m)若进行检测试验,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需持续工作2h

【0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自 系统的独立子系统∈火灾预警系统,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应独立组成,设消控室且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接入“自 系统”时,由电气火灾监控器将 警信号传输到→消控室的图形显示装置or集中火灾 警控制器上(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 警控制器)显示与火灾 警信息有区别(此为预警信号)无消控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 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应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①基本原则是设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宜设在第1级配电柜/箱出线端,供电线路泄漏电流>500mA,宜设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上

②不宜设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选择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然泄漏电流的影响,探测器 警值宜为300~500mA

③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其保护长度宜≤100m——对比:线型可燃气体~保护区域长度宜≤60m

④剩余电流式~负载侧N线(即工作零线)不应与其它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即N线不能与PE线相连)

2)“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保护≤1000V配电线路应采用接触式~>1000V宜选用光栅纤维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光栅纤维测温式~应设在保护对象表面

3)“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设自 系统, 警/故障信息应在消控室的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 警控制器上显示,未设,应将 警信号传到有人值班场所

(2)电气火灾“监控器”设置。设消控室,应设在消控室内或保护区域附近,未设,应设在有人值班场所

【011】消控室

(1)防火设计。单独建造消控室应≥二级耐火;消控室送风管、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消控室宜设在±1层靠外墙且应耐火≥2h隔墙+≥1.5h楼板分隔且设直通室外安全出口《215设备盒-人不-2》

(2)功能要求。≥2个消控室应定主、分,主~消防设备应能控制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信息,应能控制各分消控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设备并显示其状态信息;分~内消防设备可以相互传输并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相互控制

(3)值班管理and应急程序。 24h专人值班,每班工作t≤8h,每班≥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初级)每2h记录1次消控室内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接到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火灾后,值班人员立即将火灾 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并同时拨打119 警;值班人员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 告单位负责人

(4)控制器类设备。设备面盘单列正面操作距离≥1.5m双列≥2m、人员经常工作面至墙≥3m、后面维修距离宜≥1m、排列长度>4m两端设≥1m通道。壁挂式控制器类设备(包括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主显示屏H宜为1.5~1.8m(∵不操作)靠近门轴的侧面→墙应≥0.5m、正面操作距离应≥1.2m;控制器类设备落地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通用)

(5)“消控室图形显示装置”信息记录and信息传输

1)应记录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信息、产品维保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应≥10000条,备份后方可覆盖。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or刻录存盘归档

2)应在接收到火灾 警信号or联动信号后10s内(火警信息)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其它,故障or安全管理信息)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信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3)处理and传输信息时,信息传输指示灯应闪亮,得到监控中心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到该状态复位,信息传输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火警信息应优先传输,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任何设备操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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