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死3伤,氧气瓶爆炸,现场惨烈!气瓶管不好就是定时炸弹!

7月11日15时15分,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呼兰大队接到 警,呼兰区中华路镇太胡同一处民房内氧气瓶发生爆炸,东直路消防救援站出动2辆消防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经侦察,现场为氧气瓶发生爆炸,无明火,无人员被困。经初步了解,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其中1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伤者已送医救治。

目前,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气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

正确操作,禁止撞击

● 高压气瓶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介质是可燃气体的钢瓶尤应注意,防止高速产生的高温或静电作用而引起燃烧或爆炸。

● 禁止用金属工具敲击瓶阀和瓶体,以免产生火花或敲坏瓶阀。

● 严禁沾染油脂的手套、工具等触碰和操作氧气瓶。

● 气瓶禁止撞击,撞击会损伤瓶体,缩短其使用寿命,还可能损坏或松动阀杆造成瓶内介质外泄。化学性质活跃的气体还可能因为气瓶撞击发生分解爆炸,如乙炔钢瓶。乙炔钢瓶在使用时,严禁卧放。

2

远离明火,防止受热

● 温度升高瓶内的压力也随之升高,因此在使用中要防止气瓶受到明火烘烤、太阳曝晒以及靠近蒸气管、暖气片等热源使气瓶受热。

● 气瓶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应在10m以上。如条件所限,应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m。

● 乙炔钢瓶不得靠近电气设备。

● 冬天阀门冻结,或需要加快液化气体气化时,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蒸汽直接喷射气瓶。可将瓶子移到较暖的场所,或用温水解冻,水温应控制在40℃以内。

3

专瓶专用,留有余压

● 为了防止性质相抵触的气体相混而发生化学爆炸,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擅自改装他类气体。

● 物料倒灌是造成化学爆炸的主要原因,为了防止倒灌,使用气瓶禁止用真空泵抽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该留有剩余余压,防止吸入空气或其他物质。气瓶留有余压,也方便充装单位进行检验。

4

明运输、妥善固定

● 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滚、抛、倒等粗暴方式,厂内搬运时宜专用小车,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来搬运气瓶。装车时应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应做好所有气瓶的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倾倒、不跌落,避免损坏。

5

维护保养,定期检验

● 气瓶外壁上的油漆既是抗腐蚀的保护层,也是识别气瓶的标志。它表明瓶内所装气体的类别,以防误用或混装。因此,要保护瓶上漆色完好、字样清晰。

●若漆色脱落、字样模糊,就应按规定重新漆色,否则充装单位将拒绝充装。

● 气瓶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经强度校核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的气瓶,以及被火烧过的气瓶,原则上都应 废,不能继续使用。

气瓶隐患排查图解

气瓶隐患图1

▲氧气瓶胶管和液压罐胶管未区分,采用同一种胶管,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2

▲乙炔减压器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颜色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白色,可能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3

▲氧气、乙炔胶管使用同一种颜色胶管,未区分,存放状态下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足。可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4

▲氧气瓶和液压罐使用状态下距离不足5米,氧气减压器压力表损坏失效,胶管未区分,使用同一种颜色胶管,可能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5

▲氧气瓶使用的胶管错误,氧气应采用蓝色胶管。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离不足5米,乙炔瓶离产生火花的设备砂轮切割机太近,可能造成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6

▲氧气瓶、液化罐混装叉车运输,氧气瓶两圈一帽缺失,可能造成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7

▲CO2气瓶颈破裂,钢印模糊不清,怀疑使用残废瓶,可能造成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8

▲乙炔瓶未保持直立储存,在太阳下暴晒。可能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9

▲氧气减压器压力表未校验,氧气胶管胶皮剥落,胶管扎头未采用标准管夹,可能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隐患图10

(微信关注:EHS之家)

▲氧气减压器失效破裂,可能造成氧气胶管爆裂,发生火灾事故。

气瓶隐患图11

▲气瓶在吊车作业范围内,无防护圈,无防倒设置。

气瓶隐患图12

气瓶隐患图13

气瓶隐患图14

▲气线应为红色,施工现场同类气瓶数量不得超过5支,无防护圈,无防倒设置,安全附件不全。

气瓶隐患图15

气瓶隐患图16

▲气瓶无防护圈,瓶间距应小于5米,无防倒设置,气线颜色混乱。

气瓶隐患图17

▲气瓶无防护圈,无防倒设置,瓶体颜色缺失,同一种气瓶管线颜色不同。

气瓶隐患图18

切记

以下行为容易引起气瓶事故使不得!使不得!▼

1. 无视站规瓶规,不按规章经营在市场经济下,有些人总感到卖工业气体是“摇钱树”,未经当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审查,有的厂站还无证经营。没有规矩,哪成方圆,事故隐患就这样酿成。

2. 不懂氢氧性质,无知蛮干瞎来有些充氧站人员,连最起码的氧气、氢气知识都不知道,安全意识也不强,尤其是那些村办、镇办个体户,蛮干瞎弄,拿性命开玩笑。有专家指出,在进行鉴定与分析的气瓶爆炸事故中,与私人液氧汽化站、个体气体经营部及未经劳动部门安全审查的制氧站、充装站相关的,比例高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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