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8时20分左右,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南七马路路口一饭店发生燃气爆燃事故。截至目前,事故造成4人死亡、47人受伤。当地已安排36家宾馆用来安置受波及的居民。一夜过去了,事故处置工作有哪些进展?安置群众情况怎么样?
爆炸毁坏建筑正在加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这一夜与爆炸处置相关的各项工作,都在紧张进行。所有受波及的楼体前方,现在已经架起了隔离挡板,防止出现空中坠物。
这栋楼就是发生爆炸的饭店,现在已经成为了一栋危楼,以它为圆心5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周边区域的楼体毁损较为严重。这些楼大多为三层商用楼,上面是居民楼,如果下方结构发生破损,整栋楼的安全都有影响,所以现在各种加固工作在紧张推进。
对于这起爆炸发生的原因,专家组已经介入调查,但核心楼体加固之前存在二次坍塌风险,所以调查人员采取飞机从空中观测的方式,等楼体加固后,再进入做进一步查看。
21日下午,沈阳市委市政府紧急召开燃气专项整治会议,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且严肃追责。目前,全市展开了针对燃气隐患的无死角地毯式排查工作。
社区登记受波及群众信息 已启用9家宾馆安置
据了解,现在多栋楼内居民不能回家,所在区域安排了36家酒店用来安置受波及人群,社区从昨天开始登记人员的信息,同时还帮助人员拍照记录房屋的损失情况。截至22日7时30分,一共有585户、1300多人已经入住到安置的酒店中,目前启用了9家宾馆。
住建部派工作组赶赴辽宁沈阳燃气爆炸事故现场
针对此次燃气爆炸事故,住建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将指导帮助当地做好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依规处理。住建部表示,将进一步指导督促各地深刻汲取教训,按照已有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
一夜过去了,事故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关于事发街区,这些你可能想要了解
同一街区还曾发生两次燃气爆炸
爆炸前晚有施工
据红星新闻 道,有沈阳燃气公司接线员表示,太原南街西侧,南七马路至南八马路之间,从10月20号晚上10点至10月21日早上5点有施工工程;太原南街236号、太原南街224号、宜宾南路24号,太原南街222号,从2021年10月20日22时开始施工,工程于10月21日6时结束,并于7点10分上 燃气公司。燃气公司随后派人前往现场,为停气地址逐个通气。接线员表示,燃气管 改造施工通常都是在晚上,早上结束。爆炸是否与施工有关,目前还在调查中,暂时无法确认。
燃气改造的职责分工
2020年发布的《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 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自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结合排水防涝等城建项目排迁工程以及市政道路新建、翻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中心城区的老旧灰口铸铁燃气管线及老旧供水管 实施全面改造。
其中老旧燃气管 改造工程:改造老旧燃气管 593公里(2020年完成200.3公里,2021年完成200.8公里,2022年完成191.9公里)。
在《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 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职责分工:
相关区政府是老旧燃气、供水管 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 改造工作。做好项目规划、施工许可、道路挖掘及临时占道等相关审批,批准确定具体施工作业时间,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区管道路的路面恢复,协调施工过程中各类专业管线的保护工作,组织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阻挠施工等协调、执法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停气、停水阶段用户宣传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燃气管 ,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供水管 改造工作。统一部署、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施工涉及的各管 产权单位,通过周例会、月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小组 告,每年年底前对老旧燃气、供水管 改造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负责按城建计划安排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督促、协调有关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市批市政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协调残土排放、施工作业时间工作,负责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市批市政道路的路面恢复。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临时占道审批及交通调流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燃气管 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协调市特检院及时完成管道监督检验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的要求,督促有关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按照计划加快推进改造工作进度。
市城投集团负责协调市勘测院提供1:500地形图和配套管 信息,协调市规划院及时完成规划设计及调整工作。
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包括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管 改造工程安全、 明施工,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据介绍,老旧燃气管 改造主要针对上世纪80年代敷设的灰口铸铁管,管道使用年限已超过30年,管线腐蚀严重,材质一旦受到外力扰动非常容易断裂,是目前燃气管 系统最大的安全隐患。改造区域主要分布在沈阳二环以内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共计1544公里,截至2020年年底,沈阳市已累计完成老旧燃气管 改造1158公里。改造后的燃气管线多为PE管或钢管,材质更优良、工艺更先进、设计更合理,抗压力性和抗腐蚀性都很高,整个燃气管 的安全供气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今年,沈阳市已完成陵东街、太原街步行商业街、黄河大街、南五马路等多条街路内老旧燃气管 改造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施工的还有青年大街、胜利大街、南京街、市府大路、建设大路、沈辽路等十余条市内重点街路。
燃气爆炸事故案例
1.上海市青浦区“2·1”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2021年2月1日20时40分许,上海久宸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4名抢修人员在民惠佳苑二区400号102室室外抢修燃气管道时,102室室内突然发生闪爆,造成5名抢修人员受伤,1名居民受伤。
事故原因
4名抢修人员在小区内抢修室外燃气管道时,在开挖施工时间较长、泄漏点位于混凝土路面下方、不得直接破拆的情况下,未及时做好泄漏管道的封堵切断保护工作,导致燃气在102室内集聚并逐步积累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突然发生闪爆。
主要教训
一是未严格落实燃气管道抢修施工方案,未及时做好泄漏管道的封堵切断保护工作;二是未有效辨识现场安全风险,未明确告知住户做好室内安全防护措施;三是燃气公司未督促抢修作业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燃气管道抢修标准化施工方案。
2.吉林省松原市“7·4”燃气管道泄漏爆炸较大事故
2017年7月4日13时23分许,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繁华路发生城市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85人受伤。
事故原因
施工企业在实施道路改造工程旋喷桩施工过程中,钻漏地下中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大量泄漏,扩散到附近建筑物空间内,积累达到爆炸极限,遇随机不明点火源引发爆炸。
主要教训
一是施工企业不具备施工能力,以欺骗手段承揽工程,并存在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分包工程管理缺失;二是燃气企业未与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三是应急处置混乱,未及时关闭泄漏点周边阀门阻断气源,未对现场及周围建筑物的燃气浓度进行检测,未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四是地方有关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3.浙江省杭州市桐庐野鱼馆“7·21”燃气爆燃较大事故
2017年7月21日上午8时32分,杭州市西湖区桐庐野鱼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4人受伤。
事故原因
餐馆内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处于开启状态,橡胶软管老化且连接不牢固致软管脱落,气体持续泄漏,达到爆炸极限后遇冰箱压缩机启动时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爆炸,爆炸导致现场醇基燃料及其他可燃物质发生剧烈燃烧引发临近的另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受高温烘烤而超压爆裂,发生第二次爆炸。
主要教训
一是桐庐野鱼馆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依法经消防审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在气瓶储存间堆放醇基液体燃料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连接软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且长期未更换;二是相关部门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行为打击不力;三是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4.江苏省无锡市鹅湖镇双乐小吃店“10·13”液化石油气爆炸较大事故
2019年10月13日11时06分许,无锡市锡山区鹅湖双乐小吃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
事故原因
小吃店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中压调压阀,导致出口压力过大,加之软管与集气包连接的卡箍缺失,造成软管与集气包连接接头脱落,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积聚,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电冰箱压缩机启动时产生的电火花而引发爆炸。
主要教训
一是小吃店使用虚假证明将住宅作为餐饮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气瓶间未设置在单层专用房间且在民用住宅房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燃气;二是燃气经营单位未对送气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用户未停止供气;三是燃气燃具经营单位无资质违规安装;四是地方有关部门对餐饮业燃气安全漏管失管。
5.北京市顺义区“12·3”燃气爆炸较大事故
2019年12月3日2时43分许,北京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
事故原因
生产车间燃气管道主阀门法兰垫片为甲基乙烯基硅橡胶材质,受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混合气体长期腐蚀,发育出微小裂隙并逐渐增长,局部发生破损脱落,在管道内部压力作用下形成泄漏口,泄漏出的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电气火花等点火源发生爆炸。
主要教训
一是未按标准设置安全设施,部分管道、阀门等燃气设施封闭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内,且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通风、燃气泄漏 警等安全设施;二是燃气企业未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长期违法供应掺二甲醚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三是地方有关部门对燃气企业长期销售供应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问题查处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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