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综合能力 第七章 气体灭火系统

第一节 系统构成

一、气体灭火系统的分类

 按使用的灭火剂可分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烃灭火系统和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等。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构成

 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储存灭火剂和控制灭火剂的释放,其中容器阀又称瓶头阀,安装在容器上,具有封存、释放、充装、超压泄放(部分结构)等功能;连接管)

 单向阀(灭火剂流通管路单向阀装于连接管与集流管之间,防止灭火剂从集流管向灭火剂瓶组反流。驱动气体控制管路单向阀装于启动管路上,用来控制气体流动方向,启动特定的阀门)。

集流管(汇集灭火剂)

 安全泄放装置(装于瓶组和集流管)

 选择阀(选择阀和防护区一一对应选择阀可分为活塞式、球阀式、气动启动型、电磁启动型、电爆启动型和组合启动型等类型)

 驱动装置(用于驱动容器阀、选择阀使其动作)

检漏装置(用于监测瓶组内介质的压力或质量损失。它包括压力显示器、称重装置和液位测量装置等)。

  信号反馈装置(安装在灭火剂释放管路或选择阀上,将灭火剂释放的压力或流量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反馈到控制中心的装置。常见的是把压力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的信号反馈装置,一般也称为压力开关)。

?低泄高封阀(为了防止系统由于驱动气体泄漏的累积而引起系统的误动作而在管路中设置的阀门。它安装在系统启动管路上,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只有进口压力达到设定压力时才关闭,其主要作用是排除由于气源泄漏积聚在启动管路内的气体)

喷嘴(用于控制灭火剂的流速和喷射方向的组件,是气体灭火系统的一个关键部件。喷嘴可分为全淹没灭火方式用喷嘴和局部应用灭火方式用喷嘴)。

第二节 系统部件、组件(设备)安装前的检查

二、材料到场检验

 系统组件、管件(材)、设备到场后,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基本性能、严密性等进行全数检查。

1.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外观质量除符合设计规定外,还要符合下列规定:

 (1)镀锌层不得有脱落、破损等缺陷;

(2)螺纹连接管道连接件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

 (3)法兰盘密封面不得有缺损、裂痕;

 (4)密封垫片应完好无划痕。

三、系统组件

(一)外观检查:

1)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2)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四)阀驱动装置检查

2.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二)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充装量、充装压力及充装系数、装量系数的检查规定:

1)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符合设计要求,充装系数或装量系数符合设计规范规定。

2)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储存压力按相应标准确定。

(三)阀驱动装置检查要求: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第三节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安装要求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 统的安全阀要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集流管上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三)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 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要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试验时,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若未发现异状或泄漏,则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值。保持压力,检查管道各处,以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四)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要求

(3)已做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要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2.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要安装套管

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过径至少应大2级,穿越墙壁的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越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 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

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规定

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公称直径>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管道穿过建 筑物楼层时,每层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进行管道强度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管道各连接处应无明显滴漏, 目测管道应无变化。

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的加压介质可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 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后,3 min内压力降不应超过试验压力的10%, 且用涂刷肥患水等方法检查防护区外的管道连接处,应无气泡产生。

补充:《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2007

E.1.1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对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MPa;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 MPa。

2对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MPa。

3对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可按表E取值。

E.1.3当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

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取80%水压强度试验力.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取10.5 MPa,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取1.15倍最大工作压力。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吹扫时,管道 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 m/s,并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脏物出现。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度要一致,间距应均匀。

(七)控制组件的安装

2.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要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3.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防护区的声光 警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并安装牢固,不倾斜。

  4.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二、系统调试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安装完毕,相关的火灾 警系统、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进行调试试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调试项目包括。调试完成后将系统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各部件及联动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二)系统调试要求

系统调试时,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规定进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1.模拟启动试验

(1)调试要求。调试时,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规范规定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2)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1)手动模拟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 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手动启动压力信号反馈装置,观察相关防护区门外的气体 喷放指示灯是否正常。

2)自动模拟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与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驱动装置连接。驱动装置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用1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②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1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 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警铃、蜂鸣器发出 警声等);

③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 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

3)模拟启动试验结果要求: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 警信号正确;

  ③ 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④ 驱动装置动作可靠。

2.模拟喷气试验

(1)调试要求。调试时,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预制灭火系统的模拟喷气试验宜各取1套进行试验,试验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规定进行。

(2)模拟喷气试验方法

1)模拟喷气试验的条件:

①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应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少于1个 ;

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要选定输送管道最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小于设计用量的10%;

③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宜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进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要一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充装压力应按设计要求执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少于1个;

④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2)模拟喷气试验结果要符合下列规定: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 警信号正确;功能动作符合逻辑

③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④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后,气体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工作正常;

⑤储存容器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

⑥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上,且能从每个喷嘴喷出。

3.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1)调试要求。设有灭火剂备用量且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应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

第四节 系统的检测与验收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系统部件及功能检测要全数进行检查。检查包括直观检查、安装检查和功能检查等内容。

一、系统检测

(一)高压储存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储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和机械性损伤缺陷,储存容器表面应涂红色,防腐层完好、均匀,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2)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为-10~50℃;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2.安装检查要求

1)同一系统的储存容器的规格、尺寸要一致,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3)储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且不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容器阀上的压力表正面朝向操作面。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相差较大时,允许使用垫片调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设检漏装置。

5)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 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储存压力,且不超过该储存压力的5%;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

6)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采用挠性连接。

7)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他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3.功能检查要求

 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大于10%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漏装置应正确 警。

(二)低压储存装置

1.安装检查要求

1)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供电要采用消防电源。

2)储存装置要远离热源,其位置要便于再充装,其环境温度宜为-23~49 ℃ 。

2.功能检查要求

1)制冷装置采用自动控制,设手动操作装置。

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 警功能正常,高压 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压 警压力设定值应为1.8MPa。

(八)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2.2个或2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应不超过8个;干粉4个

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并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4.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其他开口联动关闭

5.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防护区的入口处正上方应设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 警器;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 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 警器;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疏散通道及出口处,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与疏散指示标志。

(九)喷嘴

(3)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300mm。

(十)预制灭火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2)现场选用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符合设计 件要求。且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2.安装检查要求

 (1)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2)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得大于2.5MPa。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十一)操作与控制

(1)管 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入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入员离开时,应能 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

(3)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设置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第五节 系统维护管理

一、系统巡查(直观属性的检查)

 气体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的日常巡查。

 内容: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及其检查周期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对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5)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二)季度检查项目

1)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2)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3)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4)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5)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三)年度检查要求

 1.撤下1个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通过 警联动,检验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并进行自动启动方式模拟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

 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4.进行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的有效期限检查;

 5.进行泄漏 警装置 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钢瓶的比例为100% ;

 6.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

 7.在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四)五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1、5年后,每3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2、5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

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