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见义勇为 提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张占元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进行表彰奖励。现将张占元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骗取荣誉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县见义勇为 将张占元确定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进行表彰奖励。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张占元:男,34岁,身份证号码:622426198708130011,清源镇秦王村人,入赘到祁家庙镇瓦楼村陈家咀社,生前任该社社长。2021年1月15日,因抢救被困地窖中甲烷气体中毒的群众时牺牲,拟授予“渭源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00元。
二、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渭源县见义勇为 (渭源县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0932-4132160
渭源县见义勇为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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