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 警器!给嘉兴港区全体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为消除用气安全隐患,嘉兴港区城镇运行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可燃气体 警装置安装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嘉兴港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餐饮等行业可燃气体 警装置应装尽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燃气用户严格执行。

一、安装范围

港区范围内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均必须依法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鼓励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

二、 警器要求

可燃气体 警装置应具备泄露 警、自动切断和远传功能,并可接入港区燃气安全在线平台。

三、安装时间要求

警器安装应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在此之前完成安装并接入港区燃气安全在线平台的,燃气公司将以气量优惠等形式进行适当补助。对2022年6月30日后仍未安装的,燃气公司将依法暂停供气,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燃气用户应尽快购买符合要求的 警器,并联系燃气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安装工作。

咨询电话:13586476632(燃气公司)

0573-85581731(建设交通局)

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

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