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冷了,周六气温0度,2021年沧州市区及各县市供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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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兴:2021-2022年度取暖费按建筑面积居民用户21元/㎡交纳,非居民用户按33元/㎡交纳。

2、南皮:2021-2022年度取暖费,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1元/㎡交纳,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6元/㎡交纳(如取暖费收费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多退少补)

3、沧州市区:根据“沧发改函【2020】300号” 件执行,居民采暖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5元,非居民采暖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元。

4、青县:居民21元/m(采暖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计费);非居民27.2元/m(按建筑面积收费);如遇价格调整,本年度采暖费按物价局新价格执行,所产生差额于次年度多退少补。

5、河间:根据河政字[2016]106号 件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每供暖季每建筑平米21元,非居民供热价格为每供暖季每建筑平米26元。

6、任丘:按照任发改【2017】75号 件规定: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

7、黄骅:黄发改物价【2014】170号,居民按收费面积21元/平方米收取,非居民按收费面积26元/平方米收取

8、盐山:根据盐政字【2017】29号 件规定,居民建筑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21元/平方米收取。非居民建筑(企业、办公、商业)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33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建筑室内高度超过3米的,按以下公式换算:收费面积=建筑面积*(超高高度*1/3+1)。

9、吴桥:执行吴发改字【2021】70号 件按建筑面积计收。居民21元/平方米;商业 点25元/平方米;单位2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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