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液体和气体危险化学品,如何区分易燃还是可燃?
一、引言
在安全管理、安全评价和安全检查过程中,需明确物质火灾危险特性,以便明确相关 件、标准的条 释义,作出符合性评价,并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对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不同标准、规范对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定义、划分方式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若概念混淆,将见笑于大方之家,严重时,还可能被定为虚假失实 告。
二、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的划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3.1.1条和第3.1.3条,易燃固体为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乙类的物质,如金属钾、硫黄、镁粉、铝粉等。可燃固体为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的物质,如纸张、人造纤维等。
注:面粉在储存状态下属于丙类可燃固体,在生产状态下属于乙类易燃固体。
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第4.1.7条,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该标准未对可燃固体进行定义说明。
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燃固体为危险性类别1、类别2的物质,具体物质的分类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2015版)》。
该 件未对可燃固体定义说明。
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8部分易燃固体》(GB30000.8-2013)
该标准未对可燃固体进行定义说明
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易燃固体为第4.1项物质。
该 件未对可燃固体定义说明。
6、《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
依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3.0.1条条 解释,易燃固体为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乙类的物质。可燃固体为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的物质。
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4.4.9条,甲、乙、丙类物质统称为可燃固体。
三、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划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188页可知,易燃液体为液态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闪点<60℃);可燃液体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闪点≥60℃)。
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第4.1.6条,易燃液体为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该标准未对可燃液体进行定义说明。
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燃液体为危险性类别1、类别2、类别3的物质,具体物质分类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2015版)》。
该 件未对可燃液体定义说明。
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GB30000.7-2013)
该标准未对可燃液体进行定义说明
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易燃液体为第3类物质。
该 件未对可燃液体定义说明。
6、《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
依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表5.5.2-1可知,甲B类、乙类、丙A类物质均属于可燃液体。
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90页第二段,该标准将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统称为可燃液体。
四、易燃气体和可燃气体的区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188页倒数第二段可知,可燃气体是指甲、乙类火灾危险性气体。
该规范中未对易燃气体定义说明。
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
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第4.1.2条,易燃气体是指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该标准未对可燃气体进行定义说明
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燃气体为危险性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的物质,具体物质分类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2015版)》。
该 件未对可燃气体定义说明。
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GB 30000.3-2013)
该标准未对可燃气体定义说明。
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易燃气体为第2.1项物质。
该标准未对可燃气体定义说明。
6、《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
依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表5.5.2-1可知,甲类、乙类物质均属于可燃气体。
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3.0.1条条 解释,将甲、乙类物质统称为可燃气体。
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 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依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 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第2.0.1条,可燃气体又称易燃气体,是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
注:乙A类可燃液体是指闪点≤45℃的可燃液体。
五、结语
不同标准、规范适用于不同类型项目,如GB30000系列规范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计算,纳入标准的物质均被定性为“易燃”。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纳入范围的物质均被定性为“易燃”。
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明确不同标准规范对固体、液体、气体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的易燃、可燃的分类,以便采取适用条 进行安全管理、评价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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