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餐饮等行业用气单位必须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

南海区住建和水利局等四个部门 联合印发通告,要求即日起至年底,所有使用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行业用气单位必须落实可燃气体 警装置安装,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餐饮企业等用气单位是安全用气的第一责任人,对用气安全负全面责任。

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选型和安装使用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燃气 警系统除了具备 警功能外,还应具备数据传输功能,把数据传至燃气经营企业监测管理平台,同时推送给燃气用户。

全区将于明年1月1日起 开展联合执法专项工作。对未安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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