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中关于餐饮等场所安装使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规定,寿县扎实开展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单位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摸排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1196家,已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541家,正在采购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655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整治通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分别由县经信局(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应急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园区及农场积极配合,重点针对餐饮行业及工业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的食堂,分宣传发动、自查自改、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法律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开展燃气规范使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使用等安全知识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印发相关宣传材料2100余份,上门宣传教育燃气安全知识2400余人次。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治进度。由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等部门联合成立3个整治督查小组,对全县25个乡镇和3个园区的可燃气体 警装置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缺补漏,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强化执法检查,逐步健全完善规范使用燃气的长效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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