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罐装液化气 两个黑窝点被端

1月21日上午,治安大队三级办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金州光明街道绿苑小区一处上锁的轻钢板房内储存大量液化气钢瓶,并且室内地上还有罐装液化气的工具。得到线索后,分局立即调集三级办、光明派出所民警在附近蹲守。当日下午17时许,蹲守民警发现一辆载有液化气钢瓶的货车停在板房门口,1名可疑男子卸下钢瓶后正在室内用导管、导气阀门私自灌装气瓶。民警立即将正在罐装可燃气体的嫌疑人控制,当场缴获非法灌装的50kg和15kg 规格装液化气钢瓶167个,导气管、导气阀门等设备5套,电瓶车2台。经内蒙古籍嫌疑男子褚某交待,其自2014年12月份以来,在金州绿苑小区租房私自灌装液化气,谋取非法利益。目前,167个非法罐装气瓶已移交安全技术部门处理。褚某因违反消防法律规定,私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无独有偶,1月22日上午,先进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排查中获得线索,位于先进街道渤海社区652号居民楼下一处隐蔽仓房内有人非法罐装液化气出售。25日上午10时许,经过连续3昼夜的蹲守,民警将正在仓房内罐装液化的嫌疑人范某控制,当场查获装满液化气体的50公斤钢瓶2个, 15公斤钢瓶43个,罐气设备2套。经查, 2014年10月以来,家住本地的嫌疑人范某私自租用居民仓房设立液化气经营点,非法进行液化气罐装,谋取利益。范某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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