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笑气”!判!

“笑气”,一氧化二氮的俗称,别名氧化亚氮。如果有人告诉你它只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吸食后还能使你发笑,这样一个令人觉得新奇的东西,你是否愿意大胆尝试一下?

吸食“笑气”逐渐成为了年轻人追求刺激的“新时尚”。如果你被这昙花一现的“欢愉”所吸引,最终将使你彻底丧失笑容,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近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件,被告人于某等三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案情介绍

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间,被告人于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从沈阳以每罐成本人民币1000元左右价格,采购大罐一氧化二氮,并通过物流公司送至其租用的仓库存放。被告人于某将大罐“笑气”分装成小罐,通过微信等方式以每小罐人民币70元至200元不等价格非法销售给他人吸食,以此牟利。2019年9月起,被告人于某雇佣被告人张某、潘某某管理仓库,负责接货、充罐、收罐、记账、销售、用微信代为收取货款等。经统计,被告人于某非法经营金额人民币68万余元,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万余元,被告人潘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余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于某等三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依法没收被告人张某、潘某某违法所得。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服判,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

一氧化二氮(“笑气”)早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国家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曾用于医学手术,在食品界用于发泡剂和密封剂。吸食“笑气”不仅不会带来真正的快乐,反而会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带来现实危害。

法院提醒广大市民:“笑气”虽然不是毒品,但是也有很强的成瘾性,如果长期大量滥用“笑气”,轻则损伤神经,重则危及生命健康,对青少年群体生长发育危害更为明显。

请广大人民群众切记珍爱生命,远离“笑气”。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

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