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时刻新闻6月30日讯(通讯员 邓和明 高铭)“截至目前,已对全县8家气瓶充装单位和1家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29日,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 介绍,该局自今年3月起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以来,成效明显。
据悉,“黑气瓶”泛指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者来路不明的液化石油气瓶(俗称“煤气罐”)。它与老百姓生活密不可分,通常在百姓家中使用,在餐馆、食堂、集市、地摊等区域也普遍存在,所处环境条件千差万别,具有流通性强、分布广泛的特点。超出气瓶检验周期、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来路不明的气瓶,可能由于材质老化、劣化等原因导致气瓶的耐腐蚀性、耐压性大大降低,存在安全隐患。
工作人员对气罐进行检查。
嘉禾县开展的“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以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为重点,加强证后监管。重点检查钢瓶检验机构所检验的气瓶是否为充装单位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建立检验气瓶相关台账,是否对检验合格的气瓶加挂(粘贴)电子标签,上传气瓶安全管理系统并实现手机终端查询,是否存在收购、翻新改造 废气瓶的情况。气瓶充装单位是否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 传输,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是否落实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 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等违法行为。
检查过程中,嘉禾县市监局对三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作出了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嘉禾县市监局将按照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持续加大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黑气瓶”整治成果,确保全县人民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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