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黑气点”查获43只气瓶,非法经营人员被行拘

通讯员 李思扬

视频剪辑 杨凝寒

?9月6日晚10时许,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查获一辆满载煤气钢瓶的面包车,车上装有满气煤气钢瓶43只,因违法人员杨某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东西湖区城管局燃管办参与办理该案,杨某被警方行拘。

9月7日,东西湖区城管局燃管办联合该局执法督察大队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扣液化气钢瓶43只,其中绝大多数为过期 废煤气钢瓶。经查,涉案人员杨某未经任何行政许可,非法从事液化气销售业务,从孝感市汉川市灌装煤气钢瓶后,使用非危运车辆运输煤气钢瓶,严重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该行为还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杨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东西湖城管燃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流动“黑气点”一般流窜活动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气贩子通过简易的倒气装置,多数用导管将气瓶连接、瓶对瓶倒充液化气,为获取最大利润,不惜短斤少两、使用超期、 废气瓶进行充装销售,整个倒气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备和措施,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危及周边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居民,未经许可销售液化石油气、跨区销售液化石油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使用燃气一定要从辖区内正规燃气供应站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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