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转A股:约9成收入来自华东 应收账款逐年增加

中国 财经12月14日讯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12日晚间在证监会 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2108.34万股。据了解,金宏气体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金宏气体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气体供应商,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清洁能源三大品类,2014年12月15日挂牌新三板。2014年至2017年1-9月,金宏气体实现营业收入5.17亿元、5.55亿元、6.54亿元和6.3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617.40万元、5558.84万元、3388.79万元和4702.97万元。

招股书披露,金宏气体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约4.21亿元,除0.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资金将分别投向新建年充装154万瓶工业气体、年产10万立方米全液化空分、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及高纯混合气体充装、高纯氢气与多功能特气、智能化运营和(超)高纯气体钢瓶处理六大项目。

2014年末至2017年6月末,金宏气体的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9955.83万元、10935.87万元 、12694.26万元和14089.9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34%、11.48%、10.51%和10.13%。金宏气体提示,如果相关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鼓励金宏气体自主创新、增加研发投入和促进成果转化,在 告期内享受了多项政府补助。 告期内,金宏气体计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750.99万元、1326.16万元、578.84万元和537.25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13.63%、19.42%、14.19%和9.20%。

在闯关A股的路上,金宏气体还曾受到过环保处罚。2016年8月22日,淮安金宏因高纯氯化氢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受到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分局责令停止建设,行政处罚2万元。

股权结构方面,金宏气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持有公司34.02%的股权,其控

制的金宏投资持有公司2.29%的股权,因此金向华共控制金宏气体36.3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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