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启动餐饮场所燃气整治 50kg钢瓶要设独立气间

继对供气点和供气企业进行整顿后,厦门再次对全市餐饮行业实施专项燃气安全整治。

市政园林局局长挂帅燃气专项整治

此次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整治,史上最严。

根据整治要求,一方面,凡是在地下和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或者相关经营和燃气使用证照不全的,将被直接取缔。此外,所有餐饮场所必须要达到10余条燃气使用规定才能正常经营,只要一条未达标就将停止供气,责令整改,不合格者将被直接停业。

需配可燃气体浓度 警装置

根据这10余条规定,一方面,餐饮用气场所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 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同时,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被严禁使用,作为火锅热源。

另一方面,各餐饮场所要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同时,严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及管道燃气设施。

此外,任何餐饮场所均不可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 废的钢瓶,噪声、油烟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

同时,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 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此外,放置钢瓶、燃具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蜂窝煤等。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同时,钢瓶和灶具连接的软管应用卡箍紧固,出现老化要定期更换。

据悉,专项整治将持续至年底结束,其间将对检查发现的不合规的餐饮场所全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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