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认证标准和流程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标准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检测项目:

1 外观检查
2 基本性能试验
3 警动作值试验
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5 响应时间试验
6 方位试验
7 警重复性试验
8 高速气流试验
9 采样气流变化试验(仅适用于吸气式试样)
10 线路传输性能试验(仅适用于系统式试样)
11 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仅适用于系统式试样)
12 电压波动试验
13 绝缘电阻试验
14 电气强度试验
15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7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20 高温(运行)试验
21 低温(运行)试验
22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23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24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25 跌落试验
26 抗气体干扰性能试验(不适用于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试样)
27 抗中毒性能试验
28 抗高浓度气体冲击性能试验
29 低浓度运行试验
30 长期稳定性试验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出厂检验
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探测器至少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 基本性能试验;
b) 警动作值试验;
c)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d) 响应时间试验;
e) 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
f) 长期稳定性试验;
g) 绝缘电阻试验;
h) 电气强度试验。
制造商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规则。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前面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e)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提出要求。
检验结果按GB12978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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