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印发《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提出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让咱们看看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一、温室气体:
由于以CO2(二氧化碳)为代表的人类活动排放的气体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的机理与温室的作用类似,这些气体被称之为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
《指南》中所要核算的六种温室气体为:CO2(二氧化碳)、CH4(甲烷)、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二、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可以分为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其中人为污染物是引起公害的主要原因。
人为污染物
《指南》中指出的五种需要核算的污染物是:SO2(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COD(化学需氧量)、CH4(甲烷)。
三、VOCs与温室气体的关系:
VOCs不仅是PM2.5和O3的重要前体物,而且还能够带来一定的温室效应。此外,VOCs中的氢氟氯碳化物本身就是温室气体,且其全球增温系数达几百到几千不等。研究表明,即使在不考虑氢氟氯碳化物的情况下,我国人为源每年排放的 VOCs仍约相当于2.5 亿吨CO2e(二氧化碳当量)。
VOCs
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关系:
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具有同根同源性,如煤炭等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颗粒物、SO2、NOx等空气污染物,也会排放CO2、BC(黑碳)等气候污染物。同样,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减排并不是线性关系,也具有协同效应。为了避免盲目治理,对VOCs等污染物进行精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地控制和治理,会有更好的效果。
二氧化硫
将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进行协同控制,是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和气候变化挑战的有效途径。此次环保部颁发的《指南》,对于探明企业排放的实际状况、掌握企业排放的VOCs等污染物及其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变化趋势,分析关键控制点具有指导意义。
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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