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警值是怎么设定的?请你解释一下设定依据。”专家指着可燃气体 警阈值一栏,开门见山地说,“我认为这个值是错的。”
2021年6月21日下午,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组专家来到唐山,在三友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操作间,要求工作人员拿出操作规程,翻阅技术指标。
工作人员意识到了问题,慌忙解释:“这个值确实是错了”。
6月中下旬以来,应急管理部已派出6个工作组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26个重点省份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
在此之前,各地已组织企业自查、省内交叉检查。督导组核查此前企业自查和交叉检查台账的同时,也邀请专家进一步查看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其中6家企业对可燃气体 警系统理解不足,集中在操作规程中技术指标不明确、未按要求定期检定、对 警原因分析不深入等。
警阈值被遗漏
中石化商储公司唐山分公司坐落在唐山曹妃甸港区内,公司不远处便是一望无际的海岸线。这是一个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存量大,风险高。
6月21日,专项督导核查组抽查到该公司。
烈日当空,督导核查组专家刘国锐在储罐区公示牌前驻足两分钟,记录下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等数值,以与中控室内的操作规程作对照。
根据相关规定,可燃气体的一级 警设置值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5%,二级 警值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50%。
警值设置错误会导致 警器误 或漏 。
来到中控室,刘国锐首先要求工作人员在操作规程中找出可燃气体 警值的技术指标,但操作规程中没有相关数据。
操作规程应明确相关的全部技术指标,自然也应包括可燃气体 警阈值等指标。但在此次检查中,督导核查组发现,有4家企业的规程中没有明确可燃气体 警具体阈值,有2家企业规程中的阈值与实际设置值表述不一致。
6月23日,督导核查组“转场”到石家庄。
次日,督导核查组专家来到中国航油公司河北分公司,发现该企业在操作规程中专门将重要技术指标列出,清楚地标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并注有计算公式。
“以前确实不太清楚系统中显示的25%和50%代表着什么,现在操作规程中把 警值是多少、怎么来的都列清楚,我们就看得比较明白。”该公司储运员吉钊锐说。
“数值不一致”
督查发现,一些企业尽管在操作规程中注明了 警阈值,但规程上写的与系统中设置的却有差别。
6月23日,督导核查组来到驰远化工有限公司,专家杨欣鸿对该公司的氨气 警值产生了疑问。
“操作规程上载明的一级 警值为5%,系统设置的却是25ppm,数值不一致。”杨欣鸿说。
工作人员解释称:“操作规程中的5%依据的是氨气直接致害浓度的5%,对应的是18mg/m3;系统设置中的25ppm,是指氨气短时间容许接触浓度的50%,对应的是15mg/m3。”
根据相关规定,一级 警值要采用短时间容许接触浓度的50%,当 警仪量程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应大于直接致害浓度的5%。
杨欣鸿认为,按照工作人员的解释,这两个值本身都符合规范,但不论使用哪一个,操作规程和系统设置应该统一。
“ 警值确实应该在后台程序中设定,且操作人员不能更改,但应该在操作界面上显示出来。”督导核查组专家刘国锐解释,“企业最好安装专门定制的可燃气体 警仪,如氢气可燃气体 警仪、甲烷可燃气体 警仪,简单明了,操作工易懂。”
由于可燃气体 警器类型较多,企业需要测量的可燃气体种类也各不相同,综合督查情况,专家组建议企业在操作规程和系统界面上标明测量气体的具体种类、爆炸下限、计算出具体 警值,便于操作人员理解 警值含义。
截至6月26日,6家企业均就可燃气体 警器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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