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范围内使用燃气的居民和商户将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

3月15日,师市新闻办公室召开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新闻发布会。师市城市管理局、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燃气安全是城市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是提高燃气安全风险防控的有效方法。

为有效防范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修订)规定,按照《六师五家渠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师市安传〔2021〕17号)要求,结合师市实际,现就安装使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安装对象

1.师市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生产经营单位。

2.住宅小区使用燃气的场所(如厨房等)。

安装方式

用户自行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气体 警装置(应具有泄露 警和自动切断功能)和安装单位(应具备消防资质和燃气管道安装资质)。

安装时间

1.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场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安装到位。

2.住宅小区使用燃气的居民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安装到位。

安装要求

警装置的选型。

一是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选择商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

二是居民住宅小区宜选择家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

具体参照《城镇燃气 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家用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 警器及传感器(GB/T34004—2017)》《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19)等相关技术规定。

家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及消防标识;商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还应具有防爆标识(EX)。

咨询指导服务

政策法规等事宜可咨询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指导可咨询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年修订)》10.4.3规定:“用气房间宜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警器。”

自2022年4月16日起,师市辖区内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处罚。”

编 辑:周婷婷

总 监 制:方 瑛

热线电话:0994—58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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